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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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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89.86万元

  • 项目编号:ZBZR210029
  • 保证金: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8月19日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 烟台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28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王可泉 成立时间 2014-12-23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人力资源培训;会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与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389.8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5 3500000
2 烟台市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2000000
3 周传文 15 1500000
4 王全宁 10 1000000
5 烟台市芝罘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 1000000
6 山东万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1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10-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9.36 971.31 1,058.0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84.18 104.37 103.32
审计机构 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03-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29.14 844.39 1,084.7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5.72 46.67 46.67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永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4-12
评估基准日 2020-10-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029.55 2,029.69
负债总计 971.5 971.5
净资产 1,058.05 1,058.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89.86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95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350万元,占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的35%,实缴出资350万元,占实收资本36.8421%;转让方本次转让对应的股东权益为389.86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通会审字[2021]008号《审计报告》及山永评报字[2021]第6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 李仁荣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389.8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实缴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老股东继续按照章程履行出资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任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