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项目频道 > 资产处置平台 > 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报废所属存货、固定资产

我要报名 围观数:

挂牌价格: ¥ 0.1855万元

  • 项目编号:YTCQGG-24032H
  • 保证金:600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他
  • 企业性质: 机关
  • 转让方: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YTCQGG-24032H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存货和固定资产 转让底价(万元) 0.1855
挂牌日期 2024年10月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元)
1 存货和固定资产 ****** 0.1855万元 0.1855万元 60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烟台永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7月07日
评估结果 0.1855万元 备案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年10月9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5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期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具体资产交接时间,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3、其他事项详见烟永评字(2024)261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即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日内办理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运输费用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本项目整体受让。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交纳规则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年10月14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招远市玲珑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祥 注册资本(万元) 0.000000
企业类型 机关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董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标的资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