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104.23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YTCQGG-24034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检验检测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 | 转让底价(万元) | 104.23 | ||||||||||||||
挂牌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
标的明细 |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烟台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5月10日 | ||||||||||||||
评估结果 | 104.22594万元 | 备案单位 | 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标的的实物质量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场勘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采取一次性支付价款的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即转让方收到全部交价款后,5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采取分期支付价款的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的30%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由交易中心负责将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装卸、运输等操作过程中自行承担标的运输费用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或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疫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标的交付时间可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年11月20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福山区检验检测中心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南苑街67号 | ||
法定代表人 | 秦鹏 | 注册资本(万元) | 26.000000 | |
企业类型 | 事业单位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董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61332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