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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烟台市芝罘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70%国有股权及17775.97万元债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市芝罘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烟台市芝罘区三和路32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李林炎 成立时间 2018-11-2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棚户改造,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股东决定 债权金额(万元) 17775.970000 评估价 2843.491000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烟台市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00000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9-12-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0.100000 -0.10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5394.140000 25394.240000 -0.100000 审计机构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0-02-2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5814.810000 25814.910000 -0.100000 资 
 产
 评
 估
 情
 况评估机构 北京天圆全资产评估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芝罘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3-20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万元)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5394.140000 29456.370000 负债总计 25394.240000 25394.240000 净资产 -0.100000 4062.1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43.491000 万元 律师事务所 其 
 他
 披
 露
 事
 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20619.47万元,其中标的企业70%国有股权挂牌价2843.5万元,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债权挂牌价17775.97万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实收资本为0元。 3、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位于芝罘区化工南路以西、华盛路以南的待开发土地(南上坊C地块),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地块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圆全审字【2020】第000004号《审计报告》及天圆开评报字【2020】第000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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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市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东山街道东南台子42号 法定代表人 曲延金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芝罘区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市芝罘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烟台市芝罘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70%国有股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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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0619.47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至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评估基准日到权证变更日期间收益由转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交易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土地建设需符合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要求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烟自然资规旧改芝条字[2019]第2号)文件的要求,并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4,000.0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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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 
 息
 公
 告
 期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招投标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联 
 系
 方
 式交易机构联系人 任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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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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