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229.47301万元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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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YTCQGG-26052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砂石资源(D3、D4、D7) | 转让底价(万元) | 229.47301 | ||||||||||||||
| 挂牌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6日 |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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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正丰资源环境(山东)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0月04日 | ||||||||||||||
| 评估结果 | 229.47301万元 | 备案单位 | 芝罘区财政局 |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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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延期规则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整体受让不拆分。 2、标的存放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D3、D4、D7地块砂石资源。本次处置砂石的D3地块测绘方量为207.4m³,重量约为280吨;D4地块测绘方量为9086.5m³重量约为12262.78吨;D7地块测绘方量为121462.9m³,重量约为163974.92吨,三个地块测绘总方量为130756.8m³,总重量约为176517.7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和交割,其品质、质量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产权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正丰评报字(2026)第1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及认可转让标的的状况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的一切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烟台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交割和转运,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且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的包装、运输等责任,相关费用或风险等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自行到标的物存放场地提取,并自行负责转移、托运等全部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标的物存放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标的物存放现场正常生产秩序。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建设单位会同成交受让方共同前往现场交接验收;交接后,建设单位再无资产看管看护责任,出现一切问题与转让方无关。交接完成后15天(含正常节假日)内受让方须完成资产运输转移。若逾期,则受让方须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赔偿该损失。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在县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砂石资源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6〕9号),剩余砂石料中标人或竟得人必须如实向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实报告砂石料的具体处置去向,包括接收单位、运输路径、使用用途等信息,确保每一批砂石料“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6年10月26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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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芝罘区自然资源局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77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万元) | 0.000000 | |
| 企业类型 | /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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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613326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18660042277 |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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