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1399.7272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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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CQCR- 20010H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莱州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大楼(原交通局大楼)20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万元) | 1399.7272 | ||||||||||||||
挂牌日期 | 2020年04月0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05月08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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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烟台宏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2月25日 | ||||||||||||||
评估结果 | 1399.7272万元 | 备案单位 | 莱州市财政局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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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0年04月09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延期规则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1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位于莱州市市区文化路2号; 2.该标的证上建筑面积4036㎡,实际面积4611㎡,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面积1464.12㎡,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3.评估的实际建筑面积是根据评估基准日现场测量计算确定的,包括了房产证上没有载明的钢结构面积。 4.该资产现已租赁,租赁期截止2024年11月17日,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向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5.受让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租赁费、管理费由受让方收取。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烟台宏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烟宏评咨字〔2019〕第217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挂牌公告特别是公告中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的全部内容,且已对标的进行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能够完全自行承担受让该标的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立为最终购买方后,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3、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并交纳保证金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支付产权转让价款。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0年05月08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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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莱州市财政局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莱州市光州东街24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玉峰 | 注册资本(万元) | 0.000000 | |
企业类型 | 机关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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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苏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705018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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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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