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项目频道 > 资产处置平台 > 资产

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芝罘区南大街157甲19号、20号、21号、22号房地产

我要报名 围观数:

挂牌价格: ¥ 172.51万元

  • 项目编号:YTCQZR-19018H
  • 保证金:每套1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他
  •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04月06日至2020年08月26日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YTCQZR-19018H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19号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20号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21号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22号
转让底价(万元) 230
挂牌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元)
1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19号 烟房权证芝字第370189号; 烟国用(2016)第10171号 32.5864万元 36.43万元 150000
2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20号 烟房权证芝字第370191号; 烟国用(2016)第10170号 35.7018万元 39.92万元 150000
3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21号 烟房权证芝字第354137号; 烟国用(2015)第10523号 43.2275万元 48.08万元 150000
4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22号 烟房权证芝字第354138号; 烟国用(2016)第10522号 43.2275万元 48.08万元 15000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烟台光大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年06月10日
评估结果 154.7432万元 备案单位 烟台工业商贸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是
延期规则 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位于芝罘区建设路以东、南大街以北的东方银座2层,21号、2 2号为南向,19号、20号为西南向,室内为瓷砖地面,乳胶漆墙面,矿棉板吊顶,简单装修。
2、标的两证齐全。房产证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土地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3、19号建筑面积40.48㎡,房产证登记时间2016年4月5日,土地证终止日期2045年5月8日,挂牌价格48.58万元。
20号建筑面积44.35㎡,房产证登记时间2016年4月5日,土地证终止日期2045年5月8日,挂牌价格53.22万元。
21号建筑面积53.42㎡,房产证登记时间2015年7月9日,土地证终止日期2045年5月8日,挂牌价格64.10万元。
22号建筑面积53.42㎡,房产证登记时间2015年7月9日,土地证终止日期2045年5月8日,挂牌价格64.10万元。
4、19号、20号目前正处租赁期,租赁期截止至2020年2月28日。
5、标的可分开受让。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烟光估(2019)A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资产涉及到该资产附带的其他权利、义务一并承担。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本次转让的资产相关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转让完成后,转让资产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立为最终购买方后,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5、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并交纳保证金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需要有良好的资金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保证金交纳规则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0年08月26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3号内606号
法定代表人 初杰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任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90180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标的资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