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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万华节能(烟台)工程有限公司71.43%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标的企业名称 万华节能(烟台)工程有限公司71.43%国有股权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王耀西 成立时间 2010-09-28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外墙保温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及屋面保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聚脲的生产制造,建筑用特种干混砂浆及涂料的生产、销售,节能设计、服务与咨询,集成房屋及配套建筑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集装箱及配套设备,活动房屋及其配件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建筑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对建筑相关行业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6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烟台万华投资有限公司 71.43 2 烟台展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57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178.060000 193.550000 189.75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115.320000 8284.650000 -169.340000 审计机构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0-03-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21.303794 -21.30379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869.208750 9113.607153 -244.398403 其
他
披
露
事
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以正式披露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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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万华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71.4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1.43%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0-05-13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烟台万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万华节能(烟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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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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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任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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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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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