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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柞村恒祥石材厂债权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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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72.01万元

  • 项目编号:YTCQJR-19009
  • 保证金: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企业性质:
  • 转让方:
  • 挂牌起止日期: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3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YTCQJR-19009

莱州市柞村恒祥石材厂债权一宗

72.01万元

72.01万元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称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住址

山东省烟台市

机构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莱州市柞村恒祥石材厂债权

所在地

山东省烟台市

编号

名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1

莱州市柞村恒祥石材厂债权

 

72.01

合计

-

-

72.01万元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莱州市柞村恒祥石材厂的债权总额为938792.67元(其中:包括本金525700.00元人民币,利息413092.67元人民币)。在债权转让的前提下,债权分析价值为72.01万元。

2.重大事项见山乾评字(2019)第096号《报告书》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内容

以不低于评估价为底价公开对外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0月10日

评估结果(万元)

72.01

备案单位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2.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购买方须在挂牌期满前向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购买申请材料并支付保证金;

2、意向购买方须承诺,自本项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3、意向购买方须承诺自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购买方支付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受让方限定:转让标的中借款人及保证人等关联人不得参与购买,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也不得参与购买。

2、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期6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