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153.2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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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WZC24126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一批报废设备 | 转让底价(万元) | 153.2 | ||||||||||||||
挂牌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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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8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153.195万元 | 备案单位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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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成交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标的信息详见标的明细表。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圆开评报字[2024]第 000267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交易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批设备禁止受让方回收后作为二手设备转售,如受让方私自转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年12月26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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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廖增太 | 注册资本(万元) | 313974.662600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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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61332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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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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