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0.135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YTCQGG-23028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虚拟化平台 无形资产 |
转让底价(万元) | 0.135 | ||||||||||||||||||||
挂牌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3日 | ||||||||||||||||||||
标的明细 |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9月30日 | ||||||||||||||||||||
评估结果 | 0.135万元 | 备案单位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具体资产交接时间,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3、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政策,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4、其他事项详见山博评报字[2023]第12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即委托方收到全部交价款后,7日内办理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运输费用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即委托方收到全部交价款后,7日内办理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运输费用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3年12月13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谭克良 | 注册资本(万元) | 0.000000 | |
企业类型 | 事业单位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