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10.87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149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155 |
标的名称 | 烟台市向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 转让底价 | 10.87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4-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4-1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烟台市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11-30 |
评估结果(万元) | 10.86 | 备案单位 |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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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4-0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的房产共计287.44平方米,位于莱山两甲埠村南,该房产全部为在租赁的土地上搭建的临时建筑,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烟台市向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这些房产为其自有产权。 3、本次转让标的为构筑物和设备,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烟嘉评咨字[2020]039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办理标的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收均由受让方承担。请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受让方在受让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请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逾期则每逾期1个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保证金总额3‰滞纳金;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向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丹桂街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仕志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