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69.39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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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CQZR-20023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节能板材示范房一栋 | 转让底价(万元) | 69.39 | ||||||||||||||
挂牌日期 | 2020年07月0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07月21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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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7月22日 | ||||||||||||||
评估结果 | 77.10万元 | 备案单位 |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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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0年07月08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1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标的建筑面积约270平方米,结构为钢结构,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2.该房产为节能板材示范房,材料为国标型钢的结构钢架,屋架以及材料为树脂瓦屋面。外墙饰面材料为镀铝锌外墙挂板、涂料、石材或瓷砖等外饰材料,内墙饰面为乳胶漆地面饰面为万华禾香地板,室内门为万华生态板业实木复合门,窗户采用铝合金平开窗,吊顶板采用石膏板。 3.该房产为活动板材示范房,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所购买的节能板材示范房自行拆除搬迁。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烟浩正评报字[2019]第09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资产涉及到该资产附带的其他权利、义务一并承担。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本次转让的资产相关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转让完成后,转让资产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立为最终购买方后,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4.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所购买的节能板材示范房搬出开发区天山路17号院,并承担拆除、搬迁及安装等费用。 6.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并交纳保证金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0年07月21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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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隋胜强 | 注册资本(万元) | 23440.0000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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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613326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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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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