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 44.331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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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CQZR-1903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4套M16-30行走台车(完整) 16套门机行走台车 33台电机 45台减速机、变速机 废旧电缆 |
转让底价(万元) | 44.331 | ||||||||||||||||||||||||||||||||||||||
挂牌日期 | 2019年11月0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11月21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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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鲁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8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30.465612万元 | 备案单位 |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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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9年11月08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延期规则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可分开受让。 2.标的物为5台废旧设备拆解后门机电机减速机等设备,投标人必须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实际情况,交易重量以蓬莱港及烟台港内地磅衡重单为准,交易价格按重量结算,多退少补。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保证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所购废旧设备称重后运离码头或存放地。 2、受让方必须在出港前全额支付废旧设备款(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重量以蓬莱港港区内及烟台港内地磅衡重单为准,并由受让方承担设备装卸、运输、过磅等费用及安全责任。设备装运现场安全责任由受让方全面负责,受让方在施工管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使用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施工,由于受让方的责任造成转让方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受让方承诺已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现状充分了解并按照标的现状交货,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设备状况的任何异议;交接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立为最终受让方后,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19年11月21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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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烟台海港机械厂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克明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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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6901803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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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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