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项目频道 > 资产处置平台 > 资产

92#汽油一宗

我要报名 围观数:

挂牌价格: ¥ 4.2万元

  • 项目编号:YTZR-18007
  • 保证金:分包01:10000.00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他
  • 企业性质: 机关
  • 转让方: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15日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YTZR-18007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92号汽油 转让底价(万元) 4.2000万元
挂牌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烟台北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年08月16日
评估结果 4.2万元 备案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挂牌公告期 2018年03月15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烟北城评字【2018】第02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转让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转让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受让方承诺受让资产后10日内将标的运走,运输产生的费用有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10日内未将标的运走的,每天须向转让方缴纳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18年03月15日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0.00
企业类型 机关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标的资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