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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1.22%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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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6.510774万元

  • 项目编号:ZBZR20031
  • 保证金: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龙口市人民政府东莱街道办事处
  •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09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

  •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1.22%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工业加工区黄城西环路北首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彭玉华 成立时间 1997-03-1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汽车电子电器配件、智能测控仪器仪表生产、批发、零售;计算机及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及信息产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8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 6.510774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彭玉华 49.2751 4930000
    2 吴勇志 9.3654 940000
    3 王惠颖 8.9081 890000
    4 贾春光 8.5265 850000
    5 于明贤 7.4234 740000
    6 刘瑛 3.7117 370000
    7 栾丽华 1.4847 150000
    8 龙口市人民政府东莱街道办事处 1.2150 120000
    9 于立科 0.8908 90000
    10 其他 9.1993 9200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9-11-3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7.780000 -102.740000 -98.06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02.240000 692.170000 310.070000
    审计机构 烟台银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0-07-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2.880000 1.210000 1.70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87.540000 744.930000 242.610000





    评估机构 烟台永泰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龙口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8-11
    评估基准日 2020-11-30






    (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002.240000 1225.830000
    负债总计 692.170000 692.170000
    净资产 310.070000 533.6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510774 万元
    律师事务所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烟银会审字【2019】53号《审计报告》及烟永评字【2020】37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龙口市人民政府东莱街道办事处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43号
    法定代表人 陈希钢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2%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龙口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龙口市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 龙口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龙口市人民政府东莱街道办事处转让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1.22%国有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6.51077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任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