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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瑞邦置业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及29994.97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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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4273.7万元

  • 项目编号:ZBZR19014
  • 保证金:4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企业性质: 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9年03月14日 至 2019年04月11日

  •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烟台瑞邦置业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及29994.97万元债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瑞邦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301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史本忠 成立时间 2011-06-09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股东决定 债权金额(万元) 29994.970000
    评估价 14278.730000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0000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8-12-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7769.930000 75769.930000 2000.000000
    审计机构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18-12-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0.000000 0.00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7769.930000 75769.930000 2000.000000





    评估机构 山东通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2-27
    评估基准日 2018-12-31






    (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77769.930000 111466.750000
    负债总计 75769.930000 75769.930000
    净资产 2000.000000 35696.8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278.730000 万元
    律师事务所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44273.7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14278.73万元,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40%债权及利息挂牌价格29994.97万元。 2、至评估基准日,烟台瑞邦置业公司账面欠付母公司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49,874,282.56元,其中,借款本金473,972,278.00元,利息275,902,004.56元(利息按合同计提,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尚未取得发票)。 3、烟台瑞邦置业公司陈家北地块项目已于2012年6月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472,910,000.00元,但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上述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4、至评估报告出具日, 烟台瑞邦置业公司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5、烟台瑞邦置业公司自成立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计提土地使用税7,825,014.00元,未进行纳税申报。 6、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烟台瑞邦置业公司提供资料:根据陈家北地块土地出让文件要求,该地块烟J〔2008〕2002号宗地竞得人须向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2万平方米,政府按照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竞得人回购,经与相关部门对接,原则同意该2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变更为商品房对外销售,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可暂按2800元/平方米考虑,最终金额按有关部门评估价格为准。该项目评估按上述提供资料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2800*2万=5600万元进行了评估考虑,若实际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不是5600万元或必须向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将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通评报字【2019】第02号《评估报告》及和信专字【2019】第030002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观海路75号附2号501室-515室
    法定代表人 许奎山 注册资本(万元) 61,00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瑞邦置业公司40%国有股权及债权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44273.7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标的企业的股权。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支持标的企业的未来发展建设,提供与标的企业发展方向与战略的相关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开发建设、营销策划、建设手续、运营及资金);保证2019年7月31日前实现标的企业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11月30日前具备预售条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在开发项目销售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之日起,优先偿还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后剩余的债权本金28438.34万元及所产生的利息。
    4、受让方在股权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40%国有股权及29994.97万元债权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存续5年以上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近3年在烟台市每年有新开发房地产项目,且其所在集团或其控股股东近3年累计境内总销售额在人民币600亿元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4,000.0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招投标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处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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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充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