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项目频道 > 重点项目 > 企业产(股)权

招远市鑫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我要报名 围观数:

转让底价: ¥ 120万元

  • 项目编号:MYCQ18060
  • 保证金: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企业性质: 集体所有制
  • 转让方: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8-12-26 至 2019-01-23

一、转让方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招远市鑫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招远市鑫立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152号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成立时间

2000年6月22日

 

注册资本

(万元)

12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经营范围

   高低压输变电设备、电力电子电器元件及配件、钢塔、铁塔、杆塔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检验、安装;土木工程建筑、交通设施工程、保温防腐工程的施工、维修;水电暖安装;装饰、装修;礼仪庆典;广告牌及标牌设计、制造、安装;门窗加工;低压电器及元件、五金交电、电力器材、矿山设备、钢材、化工产品 (不含化危品)、 纺织品、日用百货、服装、文化用品批发零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印刷品、办公耗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18年11月30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09

7.09

120.00

 

审计机构

山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8年11月30日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7.09

7.09

120.0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18年11月30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27.09

127.09

 

负债总计

7.09

7.09

 

净资产

120.00

12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0.00

律师事务所

-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天信专审字【2018】第353号《审计报告》及北京大地评报字【20181041-13号《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武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内容

同意烟台东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招远市鑫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不低于120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并及时接续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原企业签订的各项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服务费和竞价佣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具有电缆生产和销售管理的实际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自动撤牌

交易方式

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