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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 烟台生华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5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生华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芝罘区海港路23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孙海杰 成立时间 1998-10-16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 经营范围 国内水路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木材、化肥的批发零售,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6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 351.990000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烟台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50 250000 2 烟台港务货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0 250000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8-03-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85.570000 966.090000 724.57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688.580000 2961.890000 726.690000 审计机构 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18-08-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57.940000 -580.000000 -581.06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719.430000 6298.370000 -578.950000 资
产
评
估
情
况评估机构 山东鲁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8-07 评估基准日 2018-03-31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万元)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688.580000 3665.860000 负债总计 2961.890000 2961.890000 净资产 726.690000 703.9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51.990000 万元 律师事务所 其
他
披
露
事
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烟台生华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信息请见鲁商评报字[2018]第001号《评估报告》和山永会审字[2018]第138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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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港务货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芝罘区海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王旭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烟台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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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52.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30.0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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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
息
公
告
期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联
系
方
式办事处联系人 李经理 办事处联系电话 0535-6613326 办事处联系传真 办事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地址 办事处网址 联
系
方
式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女士/许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6196106/8619618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xum@sdcqjy.com/zhaowx@sd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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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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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