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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中介机构备选库选定中介机构的通知(NO.2018050)

发布时间:2018-11-08 11:43

一、委托方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宗依据市国资委《关于选择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尽职调查的工作方案》,拟选择1家审计机构对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烟台市环保接待处开展清产核资和尽职调查工作。标的有关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

4433

2790

1643

烟台市环保接待处

12

44

-31

三、费用标准

清产核资和尽职调查费用合计为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四、报名资格

2018-2019烟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审计机构。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中标审计机构须按照市国资委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所列要求逐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清产核资和尽职调查报告应在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报市国资委。

对本次中标的审计机构未能按要求详尽开展尽职调查并如期出具报告的,将不得参与今后统一监管工作涉及的有关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尽职调查。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有意向的中介机构通过ytgzyh@163.com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XX机构报名XX项目”。

联系电话:0535-6606801、6705018

联系人:孙女士、张女士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11月8日16:00

七、摇号时间及地点

201811月9日10:00,莱山区观海大厦B11楼会议室。

注:请各报名机构派一人准时参加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18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