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3 18:13
一、委托方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估对象及基本情况
专利两项。经2018年7月20日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决议通过,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两项发明专利转让给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本次拟评估对象为2项已授权发明专利,分别是《N,N-二甲基乙酰胺的纯化方法》(专利号200810117237.2)、《乙二醇冷媒循环系统》(专利号201210539718.9),详情如下:
1.《N,N-二甲基乙酰胺的纯化方法》(专利号200810117237.2),权利人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费用(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等)共计9645元,无法律纠纷;
2.《乙二醇冷媒循环系统》(专利号201210539718.9),权利人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费用(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等)共计6735元,无法律纠纷。
三、费用标准
两项发明专利评估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四、报名资格
2018-2019烟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中介机构。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有意向的中介机构通过“2018-2019中介机构备选库联络群”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0535-6606801、6705018
联系人:孙女士、张女士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6:00。
六、摇号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16日10:00,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11楼会议室。
注: 本次摇号采取现场直播方式进行,请已报名机构通过“2018-2019中介机构备选库联络群”(以下简称“联络群”)内直播链接下载软件并于2018年8月16日9:40-9:50内进行签到(直接在联络群内发送“XXX机构签到”字样);或派一人准时参加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视为放弃。
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