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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夼西路024-3、4号一、二层网点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8 10:24

招  租  公  告

受委托,现将烟台市芝罘区上夼西路024-3、4号一、二层网点整体对外出租。

项目编号

YTZZ-17001

公告期限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

招租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烟台市上夼西路024号

房屋建筑面积

房产面积约396平方米

月度租金

3500元

租赁期限

1年

 

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书时同时递交租赁方案,原则不能对居民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给市容造成影响;不能从事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项目。租赁用途为办公写字楼的意向承租方优先考虑。

4、意向承租方应在提交承租申请时向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挂牌期满,若经承租方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方将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1)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本租赁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意向承租方应认可出租的各项要求和租赁资产现状,同意按照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签署租赁合同,并在办理承租申请时出具书面承诺函。

7、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同时办理标的部分房产的移交。

8、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具有优先租赁权。

请有意向者于2017年6月14日下午5时前到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535-6613326

联系人:柳先生